2007年12月5日 星期三

特權蠶食鯨吞國有地的危機



蠶食鯨吞國有地

【聯合報╱本報記者賴昭穎】
2007.12.06 03:30 am

從民進黨高志鵬的關說國有地出售案、導致兩位前後任國產局副局長遭到收押的林務局眷舍讓售案、到昨天爆發的民進黨立委杜文卿賤租國有地一案,「禍端」都是現行的國有地先租後售制,讓有特權、有管道的人可以低價買到國有地,讓國有土地就這樣遭到蠶食鯨吞。

賤買國有地最典型的手法,就是先利用人頭戶取得小面積國有地的租賃權,取得承租戶資格後,再向國產局申請依市價讓售;接著再向建管單位申請畸零地使用證明書,就可向國產局以遠低於市價的公告現值買地開發。

蘇維成、陳官保兩位前後任國產局副局長,就是因為建商利用上述方式以一億多元買下兩百坪的北市精華區土地開發,到現在還因為涉嫌圖利遭到收押。只不過,建商這種以小吃大的手法屢見不鮮,到現在國產局各區處還有堆積如山的租售案件待審核。

國有土地不斷遭到賤賣,行政和立法部門都難辭其咎。當年要不是立委大開善門,把國產法原先規定的五十九年三月廿七日大幅放寬到八十二年七月廿一日,今天也不會有這麼多被占用的國有地「就地合法」。但國產局因為無力處理國有地遭占用比例過高的問題,也樂得「依法行政」,多年來未提補救方案,坐視國有地遭賤賣,也有失職之嫌。

再者,由於公告現值與市價差距頗大,因此國產局多次向內政部反應,希望能修訂以公告現值讓售的規定;但內政部就是不修法,只說公告現值和市價的差距已經逐漸拉近。
事實上,以國有地流失的速度,等內政部想法落實,恐怕國有地都已經賣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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